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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执行摘要

    研究背景与目标 

    人类为了获取蛇皮、蛇肉及制成中药而大量捕杀东南亚蟒蛇每年仅蟒蛇皮的出口量就多达近 50 万张。这项贸易为东南亚地区收集、养殖和加工蟒蛇的大批、无以计数的农村人口带来了收入。大批量蛇皮的交易引发了人们对于大量捕杀野生蟒蛇种群所造成生态保护影响的担忧以及与此项贸易相关的动物福利问题。本报告描述了交易量最大的五种东南亚蟒蛇种类网纹蟒 (Python reticulatus)、缅甸蟒 (Python molurus bivittatus)、血蟒 (P. curtus)、红血蟒 (P. brongersmai ) 及婆罗洲血蟒 (P. breitensteini)的贸易流量。本文确认了供应链中价值增值的要点并考虑了非法贸易的几个方面。此外本文还审视了当前人们对于捕杀蟒蛇进行蛇皮贸易中相关可持续性和福利问题的认识并提供一系列建议帮助引导相关利益相关者包括 CITES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政府、民营机构及非政府组织改善这种贸易的运作机制。

    贸易流量 

    网纹蟒是东南亚交易量最大的蟒蛇每年出口量约为 340,000 张蛇皮。每年缅甸蟒蛇皮的出口量约为 100,000 血蟒血蟒、红血蟒及婆罗洲血蟒的出口量较少80,000 。印度尼西亚共和国和马来西亚是蛇皮贸易的主要蟒蛇供应国其中大多数是野生蟒蛇。最近尤其因为大量出口的蟒蛇蛇皮申报为人工繁殖蟒蛇所以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以及数量较少的老挝人民民主共和国在蛇皮贸易中的地位变得更加显著。

    非法贸易 

    蟒蛇蛇皮的非法贸易存在着巨大的经济动机。猎人们通常是穷人捕猎蟒蛇可以增加额外的收入。由于蟒蛇体型大因此蛇皮价值高并且在装运中易于隐藏。海关监控和执法力度的不足使得蛇皮被查封的风险极低。在来源国生态保护规定的执行力度往往不足对走私的处罚也远不足以震慑犯罪分子。还有大量肆无忌惮的商人通过向政府当局进行各种虚假申报滥用许可制度。可能包括:

    隐藏在合法蛇皮或其他产品的货运中;

    虚假申报货运中的蛇皮尺寸;

    虚假申报蛇皮来源为人工繁殖蛇皮公约前蛇皮捕获的蛇皮

    证明非法贸易的发生不在本报告范围之内。然而通过分析贸易数据及采访业界和监管机构作者发现有迹象表明可能存在非法活动并提出了一些克服这些问题的方法。这些问题主要涉及到储存、人工繁殖主张、监控力度弱及缺乏可追溯性。下面分别阐述各个方面。

    储存 

    大约 60% 的出口是通过新加坡共和国转口的。出于商业的目的新加坡及印度尼西亚的商人储存蛇皮。储存是一种常见合法的惯例但是如果没有强有力的监控机制储存可以有助于使非法来源的蛇皮合法化。在缺乏监控的情况下还有一种利用虚假申报的来源例如人工繁殖”)进行蛇皮转口的可能性。

    建议鼓励新加坡和印度尼西亚对储存的蛇皮进行清点并建立一套正规的监控与控制体系。库存和监控的结果应当公诸于众。

    人工繁殖 

    仅有 20% 的出口网纹蟒申报为人工繁殖蟒蛇来自越南和老挝)(年出口量 80,000 张蛇皮。所有缅甸蟒60,000 张蛇皮均申报为人工繁殖蟒蛇。对于人工繁殖人们有些担忧。商业案例不足以令人信服,尤其对于网纹蟒而言。蟒蛇的繁殖、喂养和保养直到成年的成本似乎大大高于市场价格。

    建议越南和老挝当局核实人工繁殖蟒蛇的商业案例。

    贸易监控力度弱 

    马来西亚红血蟒的报告数量与实际捕获数量之间存在差异表明可能存在非法贸易。鉴于马来西亚漏洞百出的边境以及与印度尼西亚具有类似的自然栖息地有可能蟒蛇来自印尼然后以申报来源为马来西亚的 CITES 许可证从马来西亚出口。

    建议敦促马来西亚和印度尼西亚当局审核红血蟒的出口和来源。

    可追溯性 

    考虑到人们担忧可能滥用许可制度的情况因此 CITES 等国际论坛一直在讨论是否需要建立一套可追溯系统。此种体系可以让时装产业证明来源是合法和可持续的并最大程度减少屠宰蟒蛇时蟒蛇承受的痛苦。

    建议鼓励时装行业建立一套可追溯系统与现有 CITES 许可系统相互补充以便在供应链中识别蛇皮并确保蛇皮来源的合法性和可持续性。

    贸易禁令 

    目前欧盟对来自马来西亚的蛇皮实施禁令。此举很有可能导致该国农村人口的收入下降因为蛇皮出售到价值较低的地区性市场。

    建议敦促马来西亚当局对来源执行可持续性评估无害调查研究),向欧盟展示尽职调查。

    瑞士议会于 2012 年初投票禁止进口来自印度尼西亚的蟒蛇皮理由是屠宰蟒蛇时极其残忍。瑞士议会尚未对蟒蛇分布区国家的屠宰方法进行科学研究。印度尼西亚的方法是业内最人性的一种。仅仅禁止印尼的出口是不一致和具有歧视性的。

    建议鼓励瑞士上院在 2012 年秋季投票反对此项禁令。

    物种识别 

    由于很难区分不同的蟒蛇种类因而促成了虚假申报以及使非法来源的蛇皮合法化的可能性。边境的缺乏控制也是造成隐藏非法货运的一个因素。

    建议建议进口国和出口国的海关官员提升工作能力以减少非法贸易的可能性。

    价值链 

    蟒蛇贸易中大约 96% 的价值为欧洲时装业所获得。剩余的 4% 来自于蟒蛇分布区国家主要在东南亚的收集者、加工者和出口者。猎人仅得到高端蟒蛇皮手袋最终价值的大约 0.5%。收集者将蛇皮出售给屠宰场的价格为每米 10 美元。蛇皮手袋成品的价格可以达到 1 万美元一件产品采用一块 3 米的蛇皮制成。3 4 米的蛇皮需求量最大。出口国的有限价值增值是通过加工实现的主要向地区性市场出售。高端市场即欧盟的需求是生皮因为欧洲制革商可以按照欧洲时装业的具体高质量要求进行加工。

    可持续性 

    尽管人们担忧蟒蛇皮贸易的可持续性但是多种属性表明这些物种可以灵活适应大批量的捕获。例如蟒蛇在栖息地和饮食要求上基本上属于杂食动物生长速度快繁殖能力高。通过比较发现捕蛇的某些方面可以提高任何特定捕获水平保持稳定的可能性。由于蟒蛇在夜间活动并且行动隐秘所以捕蛇大多都靠运气也就是说不可能一次在一个地方捕捉到大量蟒蛇。而且许多蟒蛇种群都分布在偏远地带所以捕获蟒蛇的成本很高。

    然而本报告发现皮革行业担忧捕获蟒蛇能否持续的原因。印度尼西亚提供的有限且过期的信息揭示大量蟒蛇尚未成熟时就已被屠宰。成熟、育种的成年蟒蛇尤其是雌性蟒蛇的数量下降可能会影响蟒蛇种群保持在稳定水平的能力。

    由于缺乏信息因此很难确定当前捕获水平是否可持续。种群野外研究的目的是评估购买水平是否对野生种群无害但现在还难以开展也就是说应当考虑其他的种群监控方法。

    建议因为数据表明在捕获的蟒蛇中很大比例都是尚未性成熟的蟒蛇因此本报告建议对捕获采取预防性的态度。应当研究和实施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最小蛇皮尺寸限制以确保保护未成熟蟒蛇。为了提高对种群趋势的认识以及对捕获进行有效的适应性管理本报告建议监控计划应当使用从捕获本身获得的数据即所捕捉蟒蛇的种群结构和繁殖条件),而不是依赖种群野外研究这是一个复杂而耗时的过程所收集的数据。

    动物福利 

    本报告描述了屠宰蟒蛇的三种常用方法。这三种方法包括斩头术马来西亚、打头法印度尼西亚及窒息法越南。窒息法似乎需要相当长的时间才能杀死蟒蛇15 30 分钟。目前就尽可能减少痛苦而言印度尼西亚似乎采用了最适当的屠宰方法。

    建议鼓励所有屠宰场使用打头法进行屠宰并引入一种铁砧类型系统以减少打头命中率低所导致的痛苦。鼓励越南和马来西亚的屠宰场使用打头法,再分别使用窒息法和斩头法。此外,应当研究替代性并且潜在的更易接受的屠宰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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